



加氫站
加氫站技術規范(8建筑設施)
發布時間:2022-11-05 瀏覽次數:108.0.1 加氫站內的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8.0.2 加氫站內的建筑物宜為單層建筑。
8.0.3加氫島、加氫機安裝場所的上部罩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罩棚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當罩棚的承重構件為鋼結構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2罩棚內表面應平整,坡向外側不得積聚氫氣:
3當罩棚頂部設有封閉空間時,封閉空間內應采取通風措施,并應設置氫氣濃度報警裝置。
8.0.6 加氫站的窗均廟向外開啟,有爆炸危險房間的窗應采用撞擊時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8.0.8 加氫站內的儲氫容器或瓶式氫氣儲存壓力容器組與氫氣壓縮機間、氫氣調壓閥組間、變配電間相鄰布置,且防火間距不能滿足本規范第5.0.1A條的規定時,應采用鋼筋混凝土防火墻隔開。隔墻頂部應比儲氫容器或瓶式氫氣儲存壓力容器組頂部高 lm 及以上,隔墻長度應為儲氫容器或瓶式氫氣儲存壓力容器組總長并在兩端各增加2m及以上,隔墻厚度不得小于020m。
8.0.12 此條刪除。